
重大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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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響應廣大繳存職工的需求,減輕繳存職工的購房還貸壓力,《潮州市住房商業性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指引》經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于2025年5月6日起在潮州市正式實施啦!
全文如下,一起來關注吧!
潮州市住房商業性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指引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實減輕繳存職工的還款壓力,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廣東省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和管理的指導意見》、《潮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開展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即純商業貸款轉為純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業務,并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商轉公”貸款是指繳存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時辦理純住房商業性貸款(以下簡稱“商貸”)且尚未結清,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條件,并取得原商貸銀行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償還原商貸。
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部分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
第三條
“商轉公”貸款的申請、受理、審批、發放等各個環節,應當符合第一條有關文件的規定。
第四條 “商轉公”貸款條件
申請“商轉公”貸款除應符合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外,還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配偶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應當在商業銀行辦理了用于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已正常還款滿1年,剩余還款期限1年以上,且處于正常還款狀態;
(二)申請人應當是“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三)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應已辦妥不動產權屬證書,當前僅存在原商貸抵押登記,無其他擔保、查封、設立居住權等其他權利限制的情形;
(四)在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受委托銀行辦理的商貸才能辦理商轉純公積金貸款、商轉組合貸款,且只限原商貸發放銀行辦理;
(五)“商轉公”貸款只采用以貸沖貸方式,即申請公積金貸款直接沖抵原商貸。
第五條 “商轉公”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一)貸款額度
應符合申請時執行的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的有關規定,且申請額度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額度取萬元整):
1、不超過當前執行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2、公積金貸款額度≤原商貸剩余本金余額;
3、公積金貸款額度+已提取額(含購房、還貸提?。芊课菘們r+已還商貸利息。
(二)期限
“商轉公”貸款期限不超過原商貸的剩余期限,且不超過公積金最長可貸款年限。
(三)利率
商貸轉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放款賬戶
“商轉公”貸款款項須劃入受委托銀行內部過渡賬戶。
第七條 “商轉公”貸款申請材料
職工申請“商轉公”貸款時,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材料(結婚證、離婚證或判決書等);
(二)用于還款的銀行卡;
(三)個人不動產(房產)登記情況;
(四)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信息查詢授權書;
(五)原商貸借款合同。
職工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原商貸銀行提供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需由銀行蓋章);
(二)《商轉公貸款同意書》。
第八條 “商轉公”貸款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向原商貸銀行提出提前全部或部分償還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申請,取得銀行同意并出具《商轉公貸款同意書》;
(二)符合貸款條件的申請人攜帶全部材料到住房公積金前臺申請貸款;
(三)市公積金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貸款條件且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受理職工“商轉公”貸款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給予“商轉公”貸款的,市公積金中心將審批通過;不予“商轉公”貸款的,市公積金中心將退回受委托銀行并告知申請人不予“商轉公”貸款的原因;
(四)審批通過的,由受委托銀行通知申請人到銀行簽訂合同;
(五)受委托銀行將相關材料送至市公積金中心,市公積金中心將貸款款項放款至受托銀行內部過渡賬戶,受委托銀行當天進行商業貸款款項扣款結清。
第九條
此操作指引由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6日
來源|潮州公積金
編輯|蔡楊
審核|詹樹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