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Q1
政策制定的目的和背景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實減輕繳存職工的還款壓力,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今年的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審議通過,決定在我市開展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商轉公”貸款)業務。
Q2
實施時間
2025年5月6日起實施。
具體問題解答
Q3
什么是“商轉公”貸款?
本指引所稱“商轉公”貸款是指繳存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時辦理純住房商業性貸款(以下簡稱“商貸”)且尚未結清,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并取得原商貸銀行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償還原商貸。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部分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
Q4
申請“商轉公”貸款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申請“商轉公”貸款除應符合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外,還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申請人(配偶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應當在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正常還款滿1年,剩余還款期限1年以上,且處于正常還款狀態;
2.申請人應當是“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3.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應已辦妥不動產權屬證書,當前僅存在原商貸抵押登記,無其他擔保、查封、設立居住權等其他權利限制的情形;
4.在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辦理的商貸才能辦理商轉純公積金貸款、商轉組合貸款,且只限原商貸發放銀行辦理;
5.“商轉公”貸款只采用以貸沖貸方式,即申請公積金貸款直接沖抵原商貸。
Q5
“商轉公”貸款的額度、期限、利率如何確定?
1.“商轉公”貸款額度:
(1)應符合《潮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及潮州市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的有關規定,貸款額度取萬元整;
(2)不超過當前執行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3)公積金貸款額度≤原商貸剩余本金余額;
(4)公積金貸款額度+已提取額(含購房、還貸提取)≤房屋總價+已還商貸利息;
(5)房產最大可貸比例參照《潮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辦法》第十五條第七點二手房可貸比例測算。
最終可貸額度需滿足上述全部條件。
2.“商轉公”貸款期限:
(1)應符合《潮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及潮州市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核定的有關規定,貸款期限取整年;
(2)“商轉公”貸款期限不超過原商貸的剩余期限;
(3)貸款期限與樓齡之和不得超過30年。
最終貸款期限需滿足上述全部條件。
3.“商轉公”貸款利率:
“商轉公”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公積金最新貸款利率。
Q6
申請“商轉公”貸款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材料(結婚證、離婚證或判決書等);
2.用于還款的銀行卡;
3.個人不動產(房產)登記情況;
4.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信息查詢授權書;
5.原商貸借款合同。
原商貸銀行提供下列材料:
1.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需由銀行蓋章);
2.《商轉公貸款同意書》。
原商貸銀行所提供材料也由借款人在“商轉公”貸款申請時一并提交。
Q7
具體辦理流程是什么?
1.申請人向原商貸銀行提出提前全部或部分償還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申請,取得銀行同意并出具《商轉公貸款同意書》;
2.符合貸款條件的申請人攜帶全部材料到住房公積金前臺申請;
3.市公積金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3個工作日內);
4.審批通過的,由受委托銀行通知申請人到銀行簽訂合同。不予通過的,市公積金中心將退回受委托銀行并告知申請人不予“商轉公”貸款的原因;
5.受委托銀行將相關材料送至市公積金中心,市公積金中心將貸款款項放款至受托銀行內部過渡賬戶,受委托銀行當天進行商業貸款款項扣款結清。
Q8
申請“商轉公”貸款收取費用嗎?
潮州市住房公積金所有貸款業務(包括“商轉公”貸款)均不收取任何手續費用。
Q9
“商轉公”貸款放款到哪個賬戶?
“商轉公”貸款款項直接劃入貸款受委托銀行內部過渡賬戶,用于沖抵原商業貸款。
Q10
自行結清原商業貸款后,是否還可以申請“商轉公”?
不可以,“商轉公”貸款只采用以貸沖貸方式,結清狀態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無法申請。
以上政策最終解釋權歸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有。
來源|潮州公積金
編輯|蔡楊
審核|詹樹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