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市生態環境局召開2025年新聞通氣會,專題解讀非營運類老舊中重型貨車淘汰更新補貼政策,明確國三、國四非營運中重型貨車提前淘汰或淘汰后新購新能源車可申領補貼,最高補貼達14萬元,政策自10月10日起正式實施。

市生態環境局召開2025年新聞通氣會,專題解讀非營運類老舊中重型貨車淘汰更新補貼政策。(潮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瑩 攝)
據介紹,該政策補貼范圍主要針對2025年7月1日前在廣東省內登記注冊、符合規定的國三、國四非營運中重型貨車。其中,對于提前淘汰的車輛,根據車輛類型和提前淘汰時間,可申領1萬-4.5萬元淘汰補貼;提前淘汰且新購新能源中重型貨車(純電動或氫燃料電池型)的,除淘汰補貼外,可疊加申領3.5萬-9.5萬元更新補貼,兩者合計最高補貼14萬元。
此外,補貼范圍有明確界定,需為2025年7月1日前在廣東登記的國三、國四非營運中重型貨車,且需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拆解報廢或出口(距強制報廢年限1年及以上);新購新能源車需在同期內完成,且車主、登記地與淘汰車輛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已達強制報廢標準、車輛滅失等5類情形不予補貼;政策實施資金總額控制,將優先保障國三車輛淘汰更新補貼,國四車輛補貼則采取“先到先得”原則。
已經淘汰或者已經購買的車輛能否申領補貼?先購買新能源貨車,后淘汰老舊貨車,是否可以申請車輛淘汰更新補貼?“對于在今年7月1日至10月9日期間淘汰或者新購置符合補貼條件的車輛,只要符合補貼政策標準要求,不管是‘先報廢老舊貨車,后購買新能源貨車’,還是‘先購買新能源貨車,后報廢老舊貨車’,機車所有人均可申請淘汰更新補貼。在7月1日之前已經淘汰的非營運類國三、國四中重型貨車或者新購置新能源中重型貨車,則不予補貼。”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輻射管理科三級主任科員謝錚說。
市生態環境局提示,市民申領需通過“廣東粵煥新以舊換新公共服務平臺”提交材料,按照機動車注冊地、登記地選擇補貼申領地市,淘汰補貼需上傳《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或《出口許可證》等,更新補貼還需補充新車發票及登記證書,申請截止日期為2027年3月31日。
文字|潮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瑩
編輯|翁純
審核|梁佳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