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做好我校2025年秋季初中一年級新生的招生工作,根據湘橋區教育局《湘橋區2025—2026學年度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意見》(潮湘教【2025】23號)文件精神,現將我校2025年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規劃:
12個教學班。
二、招生對象及范圍
招生對象為符合下列條件的2025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一)政策性招生對象;
(二)2025年3月12日前(含3月12日)取得橋東街道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三)符合資格條件的潮州市恒大城業主子女。
三、招生辦法
(一)報名登記審核時間:7月27日—28日上午(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各招生對象登記審核具體時間安排為:
1. 7月27日上午:政策性招生對象、2025年3月12日前(含3月12日)戶口已遷入東山居委的潮州市恒大城業主子女。
2.7月27日下午:2025年3月12日前(含3月12日)取得橋東街道戶籍(除戶口已遷入橋東街道的潮州市恒大城業主外)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3.7月28日上午:符合資格條件的潮州市恒大城業主子女。
(二)報名登記審核地點:學校一樓禮堂。
(三)申請登記審核時需提供的材料:
1.2025年3月12日前(含3月12日)戶口已遷入東山居委的潮州市恒大城業主子女審核材料:戶口簿及畢業憑證(《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或《學生成長手冊》)。
2.2025年3月12日前(含3月12日)取得橋東街道戶籍(除戶口已遷至橋東街道的潮州市恒大城業主外)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審核材料:戶口簿及畢業憑證(《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或《學生成長手冊》)。
3.符合資格條件的潮州市恒大城業主子女審核材料為:
(1)潮州市恒大城房產的《房產證》或《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手續交款票證;屬二手房交易的業主,需提供:①《房產證》;②若未取得《房產證》的,需提供原業主《房產證》或《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手續交款票證;《二手房產交易合同》及銀行流水憑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審核及上交相關復印件。
(2)戶口簿及畢業憑證(《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或《學生成長手冊》)。
4. 政策性招生對象審核材料為:
(1)本校教師子女:戶口簿、畢業憑證(《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或《學生成長手冊》)。
(2)其他政策性招生對象(由湘橋區教育局審定并安排):戶口簿及畢業憑證(《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或《學生成長手冊》)。
(四)注意事項:
1.所有審核材料一律要求提供原件查驗,戶口簿復印件一式一份上交(戶口簿復印首頁與學生本人頁同一頁,父母頁同一頁,共兩頁,統一用A4紙進行復印);《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或《學生成長手冊》一式一份上交(《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或《學生成長手冊》復印首頁及六年級第一、二學期教師評語頁,統一用A4紙進行復印)。
2.報名時,家長須與學生一起帶齊相關審核材料到學校一樓禮堂辦理報名審核手續。
3.家長提供審核的申請登記材料必須真實,不得弄虛作假,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生入讀湘橋區陽光實驗學校的申請資格,并承擔一切后果及責任。
4.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我校辦理報名登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湘橋區陽光實驗學校學位。
四、具體流程
學校大門口領取審核序號碼(為避免擁堵,學校將分時間段進行審核,請家長按領取序號碼安排時間錯峰到校審核)→到對應教室等候→按指引到學校禮堂查驗證件原件→簽訂《誠信承諾書》→上交復印件→完成審核登記。
五、說明
招生注冊辦法或因特殊原因需作調整事項,另行通告。
潮州市湘橋區陽光實驗學校
2025年7月19日


來源|潮州市湘橋區陽光實驗學校
編輯|張澤慧
審核|詹樹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