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潮州政風行風熱線”節目中,潮州市水務局就群眾關心的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河湖保護、水旱災害防御等生態環境相關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展示了市水務局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為和責任擔當。

河道清淤活動。(資料圖片) 市水務局 供
群眾提問:我是某鎮某村的村民,我們農村一直以來都有打井取水的情況,我想知道這樣做違法嗎?
市水務局回復:少量生活取水不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家庭生活、零星散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行為,無需辦理取水許可證,不構成違法。但以下情形可能違法:一是取水量超出家庭生活或零星散養需求;二是未辦理取水許可證且未履行審批手續的取水行為破壞了地下水資源或周邊生態環境。
有群眾詢問,非法取水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工作人員表示,在行政責任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取水或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將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取水許可證。同時需根據水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取水量補繳水資源稅。若造成重大資源破壞或引發安全事故,可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工作人員建議群眾在取水前,通過水務局官網或政務服務熱線咨詢具體政策,確保合法合規。如需辦理取水許可證,可前往當地政務服務中心提交申請材料,或通過線上平臺申請。
群眾提問:哪些生產建設項目可以免予辦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
市水務局回復:根據《廣東省水土保持條例》第十八條規定,開辦生產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可以免予辦理審批手續:挖填土石方總量不足一萬立方米且征占地面積不足一公頃的;在五度以上、不足二十五度的坡地上開墾種植農作物,開墾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無新增建設用地的公路路面改造、養護等情形的;灘涂開發、圍海造地和碼頭建設未占用陸地且不在陸地上取土的;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的;在水土保持方案已經批準并依法落實水土保持措施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內,開辦生產建設項目的;其他依法免予辦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的。
工作人員補充,分期實施的建設項目,若其挖填土石方總量或征占地總面積超過上述規定標準的,生產建設單位應當辦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市水務局將持續加強對生產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水土保持違法違規行為。對于“未批先建”、未落實水土保持措施等行為,將依法進行處罰,并督促相關單位整改到位。同時,積極開展水土保持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的水土保持意識。
群眾提問:我想參與到河湖保護的活動,請問有什么途徑可以參與?如果平時發現河湖管理問題想要向政府反映,請問有什么途徑?
市水務局回復:民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參與河湖保護活動:一是關注市河長辦的微信公眾號“潮州水務與河長制”,市水務局開展河湖保護活動都會通過該公眾號發布;二是可以參加河湖保護志愿服務隊,比如民生、唯愛、弘德、潮自協、潮安區民間河湖保護等志愿服務隊。
關于問題反映途徑,民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一是可以留意該河段岸邊公示牌(一般設置在較顯眼或人流量較大位置),公示牌載有河長信息及聯系電話,群眾可以撥打對應河長電話直接反映問題;二是通過“潮州水務與河長制”微信公眾號進行反映,可以在微信中搜索該公眾號,或通過公示牌上的二維碼掃碼關注后留言;三是通過撥打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投訴。
針對“民間河長”的疑問,工作人員介紹道,“民間河長”作為社會各界代表,義務、志愿參與全市河長制工作,是河長制工作的重要補充力量。主要負責宣傳相關政策法規,示范帶動群眾參與河湖和水環境保護活動,并監督河湖保護情況,及時將發現問題報送市河長辦。目前我市共招募了5批共69名市級“民間河長”,如果有意加入,請關注“潮州水務與河長制”微信公眾號,相關招募信息都會在公眾號上發布。
群眾提問:發生干旱災害時,水源怎樣調配?水量怎樣調度?
市水務局回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發生干旱災害,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統一調度、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對水源進行調配,優先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產和生態用水。第三十七條規定:發生干旱災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或者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以按照批準的抗旱預案,制訂應急水量調度實施方案,統一調度轄區內的水庫、水電站、閘壩、湖泊等所蓄的水量。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統一調度和指揮,嚴格執行調度指令。
另外,根據國家防總的有關規定,在旱情嚴重,供需矛盾突出時,應當把確保城鄉居民生活用水放在首位,水源的供給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先重點、后一般,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的原則進行調度。當發電用水與灌溉用水矛盾時,發電服從灌溉用水;當灌溉用水與生活用水矛盾時,灌溉服從生活用水。
通過本次“潮州政風行風熱線”節目,市水務局不僅解答群眾關心的生態環境相關問題,還展示了水務局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為和責任擔當。市水務局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提升水務保障能力,為潮州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作出積極貢獻。
文字|潮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翁燁凰
編輯|張澤慧
審核|詹樹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