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潮州市住房商業性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指引》正式落地實施,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前天,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對市民群眾關心的申請條件、貸款額度、貸款期限等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申請“商轉公”需滿足多項要求:商業貸款須正常償還滿一年且剩余還款期超過一年,當前無逾期記錄,申請人須為住房不動產權屬證書載明的權利人,且該房產除原商貸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權利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商貸須由市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發放,且僅支持在原貸款經辦銀行辦理。業務辦理采用“以貸沖貸”模式,即由公積金貸款資金直接劃轉至銀行過渡賬戶結清商貸,不接受借款人自行結清商貸后申請的模式。
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在貸款額度、期限及利率方面,政策也設定了明確規則。“商轉公”貸款額度需同時滿足多項條件,需要不超過當前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及原商貸剩余本金余額,且“公積金貸款額度+已提取額”不超過“房屋總價+已還商貸利息”,最終額度取萬元整數。而貸款期限則不得超過原商貸剩余期限,同時需符合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規定,且“貸款年限+房屋建成時間”不得超過30年,期限按整年計算。利率則按央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最新利率執行,較商業貸款低約0.5個百分點,顯著降低還款成本。
相關負責人還就市民關心的其他熱點問題作進一步解釋:“住房公積金其他貸款額度上浮政策與‘商轉公’貸款不沖突,可在‘商轉公’時同步享受。‘商轉公’后,提前還款、沖還貸等政策與常規公積金貸款一致,職工可按原有方式操作。”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提醒,符合條件的職工可通過潮州公積金公眾號獲取詳細指引,辦理時需確保材料齊全、商貸狀態正常,避免因信息不符影響審批進度。
作者|潮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翁燁凰
編輯|蔡楊
審核|梁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