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奓
盧放民
奢、奓二字上古為書紐五部,潮語讀為﹝徐呀1﹞。辭書有將它們分為二字,其實乃同一字,前字為小篆,是形聲字;后者為大篆即籀文,是會意字。潮語用通俗常見的“奢”。
《說文》:“奢,張也。”《左隱三年傳·注》:(190)“奢,夸矜僭上也。”張,張大,就是夸大其詞;夸矜是炫耀顯擺。潮人將其活用為動詞,如:“件事給﹝戈衣4﹞他奢到大過天。”“奢到伊個囝做神童。”“奢伊有特異功能,手到病除。”“他敢奢,我毋﹝秧6(合唇)﹞敢聽!”潮人在評論一個說大話,愛夸耀的人會說“伊個人好奢”,其潛詞是,此人說話不實。有潮音字典將奢作“車”,二字雙聲疊韻,但形異,義更不相涉。陳琳《為曹洪與魏文帝書》:“情奓意奢,說事頗過其實。”情志張大,意氣夸矜之人,當然愛奢、敢奢,說事不能實事求是也就不足為奇了。
俗語“奢大奅﹝頗歐3﹞”,吹牛皮;講大話。潮語叫“大拉拉”或“拉誧﹝頗污2﹞”。不可作“車大炮”,這是完全沒有訓詁學根據。那么,潮人的用字又有何依據呢?《禮記·表記》:“不自大其(191)事。”注:“大,誇也。”《說文段注》:“奅,大也,此謂虛張之大。”奢是張大;大是夸大;奅是虛大。“奢大奅﹝頗歐3﹞”乃近義連用,就像今之“假大空”或“扶拍托”道理完全一樣。換從另一個角度,《說文段注》:“奢,張也。張者,施弓弦也,引申為凡充斥之稱。”據此,將其理解為:話中充斥了夸大、虛張的言詞,不也可以嗎?
“奢到支旗合﹝哥亞4﹞支柄”,“奢到支旗綴﹝多鍋2﹞支柄”“奢到定影定跡”,吹得天花亂墜,像煞有介事。
“敢奢敢侈﹝胎衣2﹞”“會奢會侈﹝胎衣2﹞”,《說文》:“侈,一曰奢泰也。”貶評那些好出風頭,表現夸張,愛博眼球的人。如:“敢奢敢侈﹝胎衣2﹞,毋﹝秧6(合唇)﹞知羞﹝思妖2﹞禮﹝羅衣2﹞。”
編輯|蔡楊
審核|梁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