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第65號令《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條規定:禁止在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以外儲存煙花爆竹。經營者向潮安區應急管理局申請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時填寫的經營地址是合法經營煙花爆竹的唯一門店地址,絕不允許把煙花爆竹許可證副本拿到另一個地點去經營。
對不符合要求的經營者,市應急管理局將會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條條款之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工廠的電工作業屬于特種作業,按照《安全生產法》等的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工廠的電工多數為低壓電工,必須到有培訓考試資質的機構參加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結束后再進行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考試通過后由市應急管理局核發低壓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報名培訓沒有指定機構,全市目前有資質的培訓機構11家,在潮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市應急管理局子網站的“通知公告”欄目對外公開發布,有需要的群眾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選擇機構參加培訓和考試。
工作人員提醒,特種作業操作證原來是實體證,只需等到期了再通過考試換發電子證,實體證未過期的則不用更換電子證。
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全面推行核發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子證書,考生考核合格后,市應急管理局會核發電子證書,考生自行下載保存使用。考生可關注官方微信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按要求注冊并進行實人認證后,在“我的證書”功能下載打印電子證書。用手機關注公眾號注冊或登錄查詢系統時,必須用自己報名參加考試的手機號進行認證登錄,千萬不能用別人的手機或者替別人登錄下載,這樣會被系統自動鎖定,無法下載電子證書。
主要負責人是可以變更的。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397 號)、《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20 號)規定:非煤礦礦山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變更主要負責人的,應當自工商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非煤礦礦山企業申請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主要負責人,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變更申請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和副本;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復印件及變更說明材料;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同時要到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辦事大廳窗口提交申請。對已經受理的變更申請,市應急管理局將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確認符合變更條件的,在原規定 10個工作日的基礎上現提速到1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損,如果確實無房可住,在確定重建對象時應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鎮審、縣批”的程序,確定是否符合救助條件。如果受損房屋屬于廚房、圍墻等非居住用房,這些房屋不屬于救助范圍。
因災倒塌房屋重建需按照下列程序確定:受災人員向所在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者由村民小組、居民小組向所在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提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補助對象,并在村、社區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異議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將擬補助對象名單、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10日內將審核意見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提交的材料報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應當在10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并將經審批通過的補助對象,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居民小組設置的政務公開欄、村(居)務公開欄、社區公開欄進行公布。公布內容應當包括:補助對象名單、家庭類型、家庭人口、倒塌房屋結構、補助標準、補助金額和公布日期等。
發現森林火災后及時報警,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如果在野外發現森林火情,應立即撥打“119”“110”或向屬地政府值班室報警。報警時要注意做到:報告火情發生地所在縣(區)、鄉、村及具體地名、山名;講清火勢大小或危害程度;提供報警人的姓名、身份、聯系方式等信息。遇到森林火災一定不能擅自開展撲救,特別是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學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合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在野外遭遇森林火災時,我們要積極自救,快速轉移避險。在轉移避免過程中,要注意千萬不要隨意選擇方向盲目亂逃,否則容易被濃煙烈火所困。正確判斷風向,切不可與火賽跑,要用沾濕的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包住頭,并沿著逆風方向,向下或橫跑,選擇植被稀疏的路線逃生。不能往山頂方向逃生,隨著煙氣上升,山火向山頂方向擴展會較快。當被大火圍困時,應選擇植被稀疏的空曠地方,俯臥避險,腳朝火沖來的方向,扒開浮土把臉貼近濕土雙手壓在胸前。如有水溝、池塘、溪流,可跳入水中避險。
有關部門提醒:基于我市地處溫帶季風型氣候區,境內多低山丘陵,受特殊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影響,每年的秋、冬、春三季大風天氣比較多,降雨較少,氣候干燥,客觀上導致了我市森林火險等級偏高,加上近幾年農業生產、上墳、旅游等野外用火也日益增多,火源管理難度非常大,面臨的森林防火形勢非常嚴峻。近些年,我市森林火災的發生,95%以上是因為上墳燒紙,農耕燒荒和林地內亂扔煙頭所致。群眾需強化安全防范意識,自覺做到野外不燒荒、上墳不燒紙、林內不吸煙,這是確保森林防火安全的關鍵因素。在野外生產活動中,市民要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有關規定,絕不可以在林內或林緣100米范圍內焚燒雜草和農作物秸稈;祭奠已故親人要多采取植樹獻花等文明祭祀方式;對老弱病殘等特殊人群,其直系親屬要加強監管,絕不能讓這部分人攜帶火種進山入林或在野外玩火、點火;踏青游玩的市民在進入林區后,不要在林地內吸煙或野炊,更不可以亂扔煙頭。另外,在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防火區內,任何未經審批的野外用火,都屬違法用火,即使沒有造成任何損失,也要承擔相應的違法責任。
兩次上線節目,市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與廣大人民群眾進行深入交流,解答群眾問題共 22個,普及生產安全和自然災害相關知識,提高市民防范意識。接下來,市應急管理局將進一步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提高風險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防范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以及造成人員傷亡的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確保全市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為把潮州建設得更加繁榮美麗、奮力譜寫現代化潮州新篇章作出應急管理新的更大貢獻!
文字|潮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莊園
編輯|郭洵汐
審核|詹樹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