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公布,自2025年起,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如果加班,哪天屬于法定節假日加班?哪天屬于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資又如何計算呢?根據我國《勞動法》及相關規定,我國的工時制度主要分為三種: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除標準工時制以外,用人單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需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采用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點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采用的特殊工時制度。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用人單位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標準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勞動者,可依法主張加班費。在標準工時制下,加班包含三種情形:延時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根據最新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24年修訂)規定,全年法定節假日共13天:(二)春節,放假4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因此,上述13天為法定節假日,如果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應支付三倍工資。其他的周末休息日及調休的休息日加班,用人單位就需支付兩倍工資。舉個例子,2025年春節假期從除夕至初七共有8天,但是只有除夕至初三這4天是法定節假日,可以主張三倍工資;其余4天均為調休,用人單位不予調休時可以主張兩倍工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故折算日工資時需要剔除周末休息日,但不需要剔除法定13天節假日。因此,按照每年有365天、52個周來計算的話:月計薪天數=(365天-52周×2天)÷12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來源|京法網事、人民網
編輯|張澤慧
審核|詹樹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