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場所要求必須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公租房與公房的區別是什么?如何申請?”“我市的垃圾分類工作進展如何?”“現在加裝電梯需要多少業主同意?”前段時間,市住建局兩次上線《潮州政風行風熱線》,針對近期居民比較關心的問題一一作出解答,為市民朋友答疑解惑。

▲市住建局上線現場
群眾提問:
公租房和公房的區別是什么?
市住建局答:
公租房和公房都是住建部門管理的。公租房指的是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農村困難群體人員,及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等確定為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而公房指的是在市城區大部分歷史形成的直管公房,包括住宅用房和營業性用房,類型比較多,也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使用的辦公用房、生產用房等。

記者了解到,公共租賃住房隨時都可以申請。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農村困難群體人員申請住房保障的,可直接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我市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農村困難群體人員,及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等確定為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提供公租房租賃保障。
而直管住宅公房是針對住房困難群眾的,首先需由申請人(申請人必須是市城區戶籍的居民)向戶口轄屬公房服務處提出申請,在申請時需提供以下資料:住房申請書、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無房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轄屬公房服務處接到申請后,報市公房服務中心審查審核,候待審批安排。
“目前直管住宅用房的房源較為緊張,住房困難群眾申請后需要進行排隊輪候,需等待有租戶騰退后有閑置的房源或者有新建的房源后,再按照申請的先后次序進行安置。”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具體申請人在向轄屬公房服務處提供相關申請資料后,有關人員會對資料進行審查審核,并現場答復是否符合安置條件。

群眾提問:
什么場所要求必須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市住建局答: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餐飲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應當安裝燃氣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今年7月中旬,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發了《關于推動全市餐飲等行業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到2022年底,全市使用燃氣的餐飲等行業場所,包括各類帶有經營性質的餐飲場所以及企業、機關單位食堂等提供餐飲服務的各類內設食堂,使用燃氣的工礦企業等,基本實現全面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目標。

據了解,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是為了保障用氣安全。未按要求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將由屬地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整改,并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八項進行處罰:生產經營單位未安裝燃氣報警裝置,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群眾提問:
我市的垃圾分類工作進展如何?
市住建局答:
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從2020年開始,市政府制定出臺了《潮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近期我市加大示范創建力度,確定了1個示范創建片區及3個垃圾分類處理示范創建鎮街,包括了湘橋古城片區、潮安區龍湖鎮、饒平縣柘林鎮、楓溪區長德街道,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工作,在全市形成學先進、找差距、促分類的良好氛圍。特別是去年11月份后在市城區實施垃圾分類環衛一體化項目,完善運行機制,加快建立全鏈條垃圾分類治理體系。廚余終端設施建成投入試運行,進一步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同時我局也不斷強化宣傳教育工作,舉辦多場宣傳活動,編制印制《潮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讀本》,普及分類知識,推動習慣養成,提升行動自覺。支持支付寶平臺等第三方機構參與我市可回收資源營運,促進“兩網”融合,已初步形成“黨建引領、政府推動、試點帶動、社會參與”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運行格局。
但是由于在生活垃圾分類全鏈條的建設上,比如垃圾投放設施選點難、小區物業和基層群眾參與率不高等原因,導致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較慢。目前在市城區將依托垃圾分類和環衛一體化項目,并結合創衛工作逐步推進、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記者獲悉,截至目前,我市城區已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及環衛一體化項目,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基本全覆蓋,分類運輸體系基本建成。我市有害垃圾在各區暫存和歸集后,將運往具備處理資質的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可回收物進入再生資源體系進行資源利用;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運輸到生活垃圾焚燒廠進行焚燒發電處理。同時加快推進建設200噸處理能力的市區廚余垃圾處理項目,爭取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與前端投放情況更加匹配,從而達到分類處置的目標。
垃圾分類能夠節省土地資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減少環境污染,保護生態環境。市住建局呼吁,環境是大事,扔垃圾是小事,大事要從小事做起,希望潮州市民能夠人人參與到垃圾分類中來。
群眾提問:
現在加裝電梯需要多少業主同意?
市住建局答:
2021年7月26日市人民政府印發《潮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其中第六條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意向和建筑設計方案應當充分聽取擬增設電梯所在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內業主的意見,并應當經本單元或者本幢房屋專有部分面積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總業主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增設電梯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潮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的第十九條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建設工程由業主(申請人)組織各方責任主體進行驗收。電梯安裝后應委托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由申請人按《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規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報送建設工程檔案。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需要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申請人應當到所屬地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接下來,市住建局將緊緊圍繞市委中心工作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防范化解風險,聚焦重點難點攻堅,深化改革創新,優化政務服務功能,狠抓風險管控,強化制度保障,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升平安潮州建設水平上持續發力、久久為功,為潮州住建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來源 |?潮州日報
編輯 | 翁純
審核 | 龐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