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市生態環境局召開2025年第二場新聞發布會,通報今年我市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解讀《潮州市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部門職責分工方案》(下稱“《噪聲防治分工方案》”)。據悉,截至7月5日,全市10個噪聲自動監測點位夜間噪聲達標率為88%,居全省第3名。
市生態環境局召開2025年第二場新聞發布會。(潮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瑩 攝)
據了解,今年起,我國將聲環境質量夜間達標率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指標體系,噪聲污染防治成為我市生態環境污染防治的重點工作之一。市生態環境局依據科學調研結果,在居民集中區、學校、醫院、商業區以及交通干線等重點區域,科學合理設置10個噪聲監測點位,構建起覆蓋“居住區—商業區—工業區—交通區”的全類型監測網絡。今年以來,我市共處置監測點位噪聲超標30余次,均已順利完成整改。在此背景下,市生態環境局嚴格依據《噪聲法》和相關政策文件要求,起草《噪聲防治分工方案》,并于今年5月23日正式印發。
《噪聲防治分工方案》在貫徹落實好法律規定的基礎上,有何創新舉措?記者從會上獲悉,《噪聲防治分工方案》結合潮州實際情況,在建筑施工噪聲、交通運輸噪聲、工業噪聲、社會生活噪聲等重點領域,將《噪聲法》中未明確指定責任部門的13個條款明確到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明晰責任鏈條,堅持依法依規、責權匹配,明晰部門、屬地主體責任,倡導全社會共同參與,有效杜絕監管盲區,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擔”,讓群眾“投訴有門、求助有道”。
對于市民在生活中遇到的個別市政工程深夜施工、廣場舞以及粵東城際鐵路建成通車后可能帶來的噪聲污染,市生態環境局在會上一一回應關切。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噪聲防治分工方案》規定,對于未取得證明并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設施工作業,市民可撥打12345熱線進行投訴,由住建部門負責跟進查處;廣場舞屬于非商業經營活動,由公安機關負責對此類噪聲實施監督管理,市民如遇到廣場舞噪聲擾民,可撥打110投訴舉報;如若遇鐵路噪聲擾民問題,市民可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城管執法部門進行投訴。
文字 | 潮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瑩
視頻 | 潮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謝平勛
編輯 | 翁純
審核 | 詹樹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