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中院制定出臺《潮州法院關于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十項舉措》(下稱《舉措》),旨在依法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組織及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潮州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舉措》以依法平等保護原則為核心,緊密圍繞潮州經濟高質量發展目標與民營企業司法需求,從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全流程規范司法行為,提出了十條具體可行的措施。
在優化訴訟服務方面,《舉措》明確要深化跨地域、跨層級全域智能集約訴訟服務模式,暢通服務民營企業訴訟綠色通道。為深化多元解紛,推行“法院+工商聯”“法院+商會”“法院+行業協會”等聯動調解模式,構建涉眾型商事糾紛“示范判決+集中專業調解+司法確認”機制。在強化權益保護方面,嚴格區分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依法追究侵犯企業名譽權和企業家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犯罪。同時,加強知產保護,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關鍵核心技術和原始創新成果的保護力度,嚴格實施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服務發展新質生產力。為紓解融資難題,《舉措》提出要依法規制規避司法保護上限的行為,妥善審理涉企新型融資糾紛,助力企業破解融資瓶頸。
《舉措》還明確要依法規范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合理認定新就業形態勞動關系,暢通仲裁訴訟銜接程序,服務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進一步保障企業用工。在完善破產審判方面,持續深化“1+N”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優化中小微企業快速挽救和退出制度機制,促進困境企業重整再生、釋放市場活力。為穩定市場預期,依法保障市場準入統一,深化行政爭議全程協調解紛機制,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舉措》還提出,要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審慎適用執行強制措施,靈活運用“活封活扣”等措施,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經營的影響;要強化風險預警,以“典型案例+風險提示”方式精準對接企業訴求,通過司法建議精準“開方”,深化與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等溝通銜接機制,引導企業提升規范經營和風險防控能力。
作者|潮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鄭新培 通訊員 陳燁 張蝶
編輯|張澤慧
審核|詹樹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