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群眾出行安全,5月以來,潮州交警部門針對“飆車炸街”違法行為持續開展專項整治。截至目前,已成功查處多起非法改裝轟鳴、深夜“飆車炸街”違法行為,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5月7日晚,交警市區一大隊聯合特警支隊在轄區重點路段開展打擊“飆車炸街”違法行為,期間共查扣涉嫌翹頭炫技的改裝電動車3輛。
5月8日,交警市區一大隊聯合機偵大隊開展專項行動,期間查處一起飆車案件。經查,涉案駕駛員不僅處于無證駕駛狀態,駕車過程中還存在妨礙安全駕駛的危險行為。目前,該駕駛員已被依法傳喚到案接受調查,涉案車輛已被暫扣,有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5月11日,交警機偵大隊在市區外環北路查處一起涉未成年人“飆車炸街”交通違法行為,現已對違法人員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和相應處罰。
5月20日,潮安交警大隊聯合東鳳派出所在東鳳鎮轄區開展打擊“飆車炸街”專項行動,共查獲涉炸街人員14名,查處炸街車輛10輛,現已對以上人員進行處罰。
交警部門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第十六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九條,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車主進行自查,若愛車存在非法改裝情況,務必及時整改,恢復車輛原狀。同時,呼吁曾參與“飆車炸街”的駕駛人摒棄僥幸心理,自覺抵制此類危險行為。潮州交警將持續保持高壓嚴管態勢,對“飆車炸街”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全力守護道路交通安全與城市寧靜。
文字|潮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燦霞
編輯|翁純
審核|梁佳濤